
朗读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8日至11月2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工委进行了集中巡察。2020年4月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在“六个围绕”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
区财政局党工委高度重视,切实承担起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集中力量推进整改。党工委会议多次研究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六方面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具体整改措施,排出责任分解表,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及整改时限。截止目前,经过反复研究梳理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对照整改,逐笔销号管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关于“议事决策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出台完善党工委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厘清局党工委会议与局长办公会议的界限。二是自2019年3月起财政局与国资办已合署办公,党工委委员全员参加党工委会议;巡察以来,严格遵守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对所有党工委会议议题,做到与会人员均逐一表态,“一把手”末位表态,按规定做好会议记录。三是个别一直在我局工作的编外人员转代征员一事,虽没有单独列入局党工委会议议题,但在会议上讨论过,我们将对该情况在会议记录中予以补录。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正常”问题的整改。一是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集中整改阶段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各党工委委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明确次数要求,局党工委每年至少召开2次民主生活会、下属各支部每年至少召开2次组织生活会,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三是规范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方式和记录,在整改阶段的周一夜学中,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并拟于6-7月份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对支部会议记录本记录错误问题,已予以修正。
(三)关于“参谋助手作用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一是年初制定了《2020年柯桥区财政局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集中整改阶段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学习4次。二是认真落实局党工委会议学习制度,在每次召开局党工委会议时都首先安排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三是围绕区委区政府关注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2020年已确定21个调研课题计划,充分发挥财政的参谋助手作用。
(四)关于“预算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区级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三公”经费管理、盘活存量资金等方面的管理进行了再次明确与规范。二是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程序、时限进行预算追加事项办理,对不必要开支不予追加。三是大力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部门预算支出执行进度,避免财政资金沉淀,对结余、结转资金,收回区级财政统筹使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持续跟踪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项目,强化支出进度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同时推进事中绩效监管和事后绩效评价,对兑现进度缓慢、绩效低下的资金,相应压缩下一年度预算额度。
(五)关于“产业基金运作尚需完善”问题的整改。一是经区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同意,已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作为政府产业基金的投资顾问,为政府产业基金运作提供技术支持,解决专业人才不足问题。二是拟订《柯桥区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稿)》,在新设基金中引入让利制度,提高社会资本出资意愿,拓展产业基金退出渠道和方式。
(六)关于“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一是部署开展镇(街道)、开发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预计到6月底,全区16个镇(街道),3个开发区管委会及下属单位全面完成对占有、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二是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已于2016年印发了《绍兴市柯桥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绍柯政办发〔2016〕69号),将严格按照此办法执行。
(七)关于“国企融资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2019年11月国投集团已明确为区直属国有全资企业,目前已成立筹建组独立运行,国投集团负责人将由区委或区委组织部任命,原负责人待任命后自行免去。二是国投公司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从2015年开始直接融资,对法律服务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了邀请招标,按照价格最优原则确定中标;评级机构因费用标准一致原因,由承销商根据有利于工作原则推荐产生。2018年国投集团对审计机构再次公开招投标,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公开招标,我们将督促国投集团履行好相关手续。
(八)关于“国企监管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原区国资办已于2017年9月初对涉及的6家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4家企业均按要求完成了整改;归属于轻纺城建管委管理的两家公司进行了书面情况说明。二是严把区管企业中层干部选聘审核关,实行区财政局党工委会议审议制,今年以来,局党工委会议已审议3家国有企业3个批次11个中层职位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目前,国有企业编制、职能、职数管理职权根据区委决定已移交给区委编办。三是原区国资办已提请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资金存放等财务事项管理的意见》(绍柯政办发〔2016〕40号),严格审批国有企业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国企购买理财产品的监管。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九)关于“理论学习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了《区财政局党工委2020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党工委会议学习制度。巡察以来,局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多次开展研讨交流,每周一开展干部集中夜学。二是开展干部网络学院学习情况督察,目前全局已有103人参加在线学习并获得学分。对党员干部网络学院和“学习强国”APP学习,实行最低学分制和学习情况督查,并将学习情况列入年终干部考核内容。三是开展季度理论知识考试,男53周岁女49周岁以下干部全部参加闭卷考试,通过以考促学,不断提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
(十)关于“谈话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今年以来,“一把手”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同分管科室负责同志之间已开展集体谈心谈话26人次,今后将严格落实好“三必谈”制度,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广泛交流思想,征求意见建议。二是设立专门的记录本,规范做好谈心谈话记录。
(十一)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抓紧”问题的整改。一是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集中整改期间,局党工委研究出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局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党建的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巡察以来,局党工委已专题研究和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强化网络意识形态管理,研究通过《财政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三是充分利用互联网媒体,发挥好“柯桥财政”微信公众号的宣传作用,积极宣传财政政策、服务乡村振兴、关注企业期盼。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十二)关于“党员发展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全局各支部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熟练掌握党员发展相关知识。二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和流程,以对党忠诚、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并要求各支部认真做好支部会议记录,强化痕迹管理。三是加强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审核,提升思想汇报的质量。四是做好已发展党员的发展材料查漏补缺工作,确保入党材料正确全面。五是对思想汇报网上摘抄痕迹明显的当事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当事人已作出深刻书面检讨。
(十三)关于“环节缺失”问题的整改。一是经查证,巡察发现的所有批次干部提任工作方案均报组织部审核,未提交党工委研究,只在党工委部分成员小范围研究,但所有干部调整任免方案都提交党工委会议进行研究。整改期间,党工委再次认真组织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三会”监督工作规程,明确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二是关于干部提拔未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几个批次,因资料缺失,予以补缺。三是原国资办缺失记录已进行补录。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程序,分别将干部提任方案、考察对象确定、干部任免方案提交党工委会议研究,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程序合规,流程合理,环节到位,逻辑正确。
(十四)关于“程序错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对人事干部开展培训学习,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二是针对“形成考察报告早于纪检组意见时间”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根据相关规定执行,杜绝程序错位问题的发生。三是关于“提拔任命文件在公示期内印发”问题,经查阅文件印发流程,拟稿时间均在公示期后,系文件印发时落款时间错误,今后将认真校对,严格公文处理流程,杜绝此类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