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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政发〔2004〕59号
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
公布马金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工作,根据《开化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区污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马金建设自来水厂的实际需要,经县环保局会同县水利局、卫生局、规建局、国土局、马金镇、霞山乡等有关单位组织专家现场踏勘、专题论证,县政府研究,现将《马金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予以公布。请各有关乡镇、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马金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城乡群众饮用水安全。
附件:1、马金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2、马金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
二○○四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环保 饮用水 保护区 通知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10月10日印发
附件下载:〔2004〕59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