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开政发〔2004〕38号
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
同意开展民间投资登记备案工作的批复
开化县发展计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开展民间投资登记备案工作的请示》(开计〔2004〕10号)收悉。
根据全省投资工作会议精神,同意开展民间投资登记备案工作。民间投资实行登记备案是今年我省投资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激活民间投资、推动民营经济实现新飞跃的内在要求。希望你局按照要求做好民间投资备案工作,推动我县民营经济的发展。
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文秘 投资登记 备案 批复
抄送:徐鸣华、张伟刚。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6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