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延长开化县林业开发公司经营期限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局属各单位:
开化县林业开发公司经营期限已于2004年3月18日到期。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研究决定,将开化县林业开发公司经营期限延长十年,即从2005年3月1日至2015年2月底。
特此通知。
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机构 经营 通知
抄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开化县林业局办公室 2005年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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