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开科〔2005〕1号
开化县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认定第二批浙江省
农业科技企业(开化部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认定第二批浙江省农业科技企业的通知》(浙科发农〔2004〕32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浙江省农业科技企业标准组织实施。
附件:1、浙科发农〔2004〕322号
2、第二批浙江省农业科技企业名单(开化部分)
二○○五年一月七日
主题词:转发 科技 农业 企业 通知
抄报:县政府。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农办、县发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张伟刚、程育全、吴永华,存档。
开化县科学技术局 2005年1月7日
附件下载: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认定第二批浙江省农业科技企业的通知.doc
附件下载:第二批浙江省农业科技企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