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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政办发〔2005〕71号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开化县基层质量监督工作网络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开化县基层质量监督工作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六月二日
开化县基层质量监督工作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根据省委省政府打造“平安浙江”以及对食品安全监管进行“三网”建设的要求,落实国家质监总局“从源头抓质量”的重大举措,按照上级的部署,切实解决质监工作基层网络不全和监管断层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建设基层质监工作网络,构筑长效监管工作机制,严把产品质量源头关,确保我县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平安开化”建设,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1、2005年6月底前建立我县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质监员队伍。各乡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至少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担任兼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员(以下简称质监员)。县经济开发区和城关、华埠、马金等重点乡镇设立质监工作站,并再配备一名专职质监员,人员和编制在内部调剂。质监员的基本条件是:有较强的政治觉悟,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企业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二年以上,有一定的质量安全管理技能和经验;工作认真诚恳,有充沛的工作精力。质监员人选可与原特种设备监管员一并考虑。
2、2005年第三季度,质监员按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的教材,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培训考核,核发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制作的质监员证,持证上岗开展工作。
三、工作重点
1、需要通过市场准入和采用强制性国家(行业)标准的食品类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
2、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纳入重点监控的特种设备及其生产和使用企业的日常监管;
3、水泥、钢筋、砖瓦、预制板、建筑构件、塑钢门窗等建材类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
4、列入3C认证标志产品的电机电器类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
5、近年来因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受到查处、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以及依据有关规定属于重点监控企业的日常监管(每年调整一次,实行动态管理)。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
为了确保我县基层质监网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县政府已建立“开化县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全县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对质监员队伍建设的指导。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高度重视辖区内产品质量安全工程的建设,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与县政府签订的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切实抓好辖区内相关工作的落实。选好配强质监员,充分发挥基层质监员承上启下、联系各方的作用,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2、明确职责
(1)各乡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的职责: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负责辖区内生产加工领域的产品质量安全,特别是涉及到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食品和特种设备的监管,承担相应的责任。
(2)质监员的职责:一是宣传职责。宣传党和国家关于产品质量安全的路线、方针、政策,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二是教育职责。教育辖区内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国家或行业标准组织生产合格、安全的产品。三是调研职责。深入企业调查了解辖区内企业产品及质量情况,建立企业产品质量情况档案。四是服务职责。为辖区内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提供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等信息和服务。五是管理职责。配合质监等部门查处辖区内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协助做好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六是报告职责。及时向质监等部门报告辖区内企业违反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七是监督职责。对质监等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工作效能、廉政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
(3)县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办公室设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县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一是抓好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宣传;二是抓好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协调;三是抓好质监员队伍的培训;四是抓好每季度产品质量指数评价分析;四是抓好年度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建设和专、兼职质监员的考核奖惩;五是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县领导交办的涉及质量安全的其他工作。
3、抓好培训
质监员上岗培训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统一教材,衢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安排,首次培训的时间不少于3天,日常培训根据需要安排。经培训考核合格,核发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印制的质监员证书,持证上岗。
4、工作考核
乡镇、县经济开发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之一。对工作表现突出的质监员予以通报表彰和适当奖励。
附:开化县基层质监员基本情况表开化县基层质监员基本情况表
2005年6月
姓名 | | 出生年月 | | 文 化 程 度 | 学 历 | | ||
性别 | | 籍 贯 | | 毕业学校 | | |||
民族 | | 是 否 党 (团)员 | | 所学专业 | | |||
目 前 工 作 情 况 | 工作 单位 | | ||||||
职 务 | | 电 话 | 手 机 | | ||||
办公室 电话 | | |||||||
传 真 | | E-mail | | |||||
分管 工作 | | |||||||
其他 工作 | | |||||||
主要工作简历 | | |||||||
所在 乡镇 (单位) 意见 | 单位(章) | |||||||
备 注 | |
主题词:经济管理 质量 网络建设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6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