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化县财政局文件
开卫发〔2012〕20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2]61号)精神,为继续规范做好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更好地为广大农民的健康服务,现就第四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体检对象、体检频次和体检项目
根据前三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情况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结合开化实际,对第四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对象、频次和项目作适当调整。
(一)体检对象和体检频次。中小学生、儿童及60岁以上老人为主要体检对象,每年体检一次,体检率达80%以上。其他人群自愿体检,每两年体检一次。
(二)体检项目
1.常规体检项目包:内、外科、B超(肝、胆、双肾)、心电图、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
2.重点人群体检项目包括:
60岁以上老人:在常规体检项目的基础上,增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0-6岁儿童:按照目前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规范体检。
- 上一篇:关于开展岗位责任强化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 下一篇:开化县卫生系统首问首办负责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