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化县殡仪馆:
为加强殡仪服务收费管理,适应殡仪服务业的发展要求,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59号)、衢州市发改委衢州市民政局《关于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衢发改价〔2018〕8号)要求,结合开化实际,现就开化县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殡仪服务收费的管理形式
殡仪服务收费分为基本服务收费和延伸(选择性)服务收费,实行不同的价格管理形式。
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基本服务收费是指殡仪馆为丧属提供的遗体接运、存放、处理、吊唁、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仪服务项目收费。其中:普通火化费、遗体接运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附件一。
延伸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延伸服务收费是指殡仪馆为丧属提供的除基本服务以外的、满足其选择的特殊服务项目收费。具体收费项目见附件二。
未经民政和价格部门确定的殡仪服务项目,不得开展,不得收费。
二、规范殡仪服务收费行为
殡仪馆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应当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殡仪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价格监督电话等内容,并自觉接受丧属和社会监督。殡仪馆提供的殡仪服务项目应由丧属自主选择,应与委托人签定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委托的事项、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内容,并向丧属提供收费结算清单及票据,不得强行指定服务、强行搭售丧葬用品。殡仪馆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自立项目或分解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标准乱收费,不得收取协议以外的任何费用。对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实行殡仪服务收费减免措施
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列入殡葬基本服务免费项目的遗体火化(普通炉)费、接运费、普通冷藏费、骨灰寄存费的执行范围,及对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三无”人员、低保户等特殊对象实行殡仪服务收费减免的措施,具体按县政府文件规定执行。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原《开化县物价局关于规范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开价[2006]41号)、《开化县物价局关于重新规范县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开价[2007]17号)同时废止。
附件:1.开化县殡仪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2.开化县殡仪延伸服务项目。
开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开化县民政局
2018年5月22日
附件1
开化县殡仪馆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价单位 | 定价形式 | 收费标准 | 项 目 说 明 | 备注 | ||
一 | 遗体火化 | 1、普通火化 | 元/具 | 政府定价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30 | 惠民项目 开化县市民可享受免费。开化县以外的民众按标准收取费用。 | ||
2、捡灰炉火化费 | 元/具 | 政府指导价 | 最高限价980 | 遗体包扎、遗体消毒、遗体置入火化炉、骨灰整理、骨灰装殓等火化全过程费用。 | 捡灰炉火化按自愿原则由丧属选择,费用应按规定扣除财政补助部分 | |||
二 | 接尸费 | 次 | 政府定价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80元 | 超过30公里(以实际往返里程计),每公里加收4元,但最高不超过339元/次。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开化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aihuaxian/20210625/335461.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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