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基地建设
1.对新增蜂群500群以上的示范村,在新增种植并抚育成活蜜粉源植物(乔木灌木数量配比1:2)后,经申报和验收合格的,按审计核定的实际成本给予100%补助,最多不超过15万元;并给予一次性蜂群补助5万元。
2.对取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证的蜂场,经申报和验收合格的,按投资额的 50%给予补助,最多不超过10万元。
二、风险防控
1.每年安排5万元,用于蜜蜂养殖技术培训和交流。
2.探索中蜂养殖政策性保险制度,由县农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具体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品牌建设与市场拓展
1.每年安排60万元,用于开化中蜂推介(包括广告、节目、活动、软文等)、品牌申报创建、特色蜜研究等公用品牌建设;参加省级以上展会的,摊位费给予全额补助,装修费用给予50%补助,每次参展最高补助不超过2万元。
2.获得浙江省农博会以及其他省级以上展会金奖产品的,给予每个2万元的奖励,同一企业同类产品同一等级不重复记奖。
? 3.获得“浙江省农业龙头企业”的,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获得“浙江省农业科技企业”的,一次性奖励 5 万元。
4.每年安排 20 万元,对全县蜂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打击县域假冒伪劣蜂产品。
5.每年评选一批开化中蜂养殖示范户和本土人才,由县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具体奖励方案由县农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并报县政府批准同意。
- 上一篇:开化县加快中蜂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下一篇:开化县来料加工类项目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