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毛坦村党总支,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各单位:
现将《苏庄镇机关印章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开化县苏庄镇委员会
开化县苏庄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庄镇机关印章管理使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的印章是指“中共开化县苏庄镇委员会”、“开化县苏庄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党委、政府印章)以及镇政府各内设中心、办公室印章。
第二条 印章的制发由党政综合办具体负责印。
第三条 印章发生丢失、损毁、被盗的情况,应迅速向党政综合办递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党政综合办负责办理登报公告等相关改制手续。
第二章 印章的管理
第四条 镇党委、政府印章由党政综合办专人负责管理使用。
第五条 各中心(办公室)的法人代表负责本单位印章的具体使用、管理工作。印章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专人管理。
第六条 各类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将印章带出办公室外使用。特殊情况确需外出使用的,镇党委、政府印章须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由印章管理人现场监印;各中心(办公室)印章,应经法定代表人同意,并由印章管理人现场监印。
第三章 印章的使用
第七条 印章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做到“先审批后用章、凡用章必登记”。
第八条 镇党委、政府印章用章实行分级审批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