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全体乡干部:
为进一步转变我乡干部的工作作风,探索新时期干部管理办法,充分调动和发挥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使全乡上下工作更富激情、更具正气、更为务实、更重效率,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市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县委部署为指导,紧紧围绕“千古梅情、养心中村”创建目标,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调动和发挥干部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心,强势推进各项工作,促使全乡各项工作争先创优。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机关干部考核实行倒扣分和附加分制,整个考核分为六项内容,即:制度执行情况、驻村工作、业务工作、综合评定、附加分、其他扣分。各块的分值和考核办法如下:
(一)制度执行情况(10分)
1、考勤制度(3分)。上下班签到不按时、不签到,每次扣0.5分,不得代签,发现一次扣除代签人与被代签人各0.5分;开会或重要活动不按时参加、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1分;造成负面影响的,酌情加倍扣分。具体由乡党政综合办牵头组织考核,分数扣完为止。
2、请假制度(3分)。班子成员病、事假由书记批准,一般干部病、事假由乡长批准,报综合办公室登记。凡未经请假、续假,或请假、续假未批准就擅自离岗的干部作旷工处理。无故旷工一天扣1.5分,年度累计无故旷工5天以上,取消评优资格,造成负面影响的,酌情加倍扣分。具体由乡党政综合办牵头组织考核,分数扣完为止。
3、值班制度(4分)。无故不参加值班者每次扣0.5分,正常值班期间发生电话无人接听,扣除所有值班人员每人0.5分;造成负面影响的,酌情加倍扣分。具体由乡党政综合办牵头组织考核,分数扣完为止。一般干部未经乡长同意随意调班的每次扣1分,班子成员未经书记同意随意调班的每次扣1分。当天值班未打扫卫生的每次扣1分。
(二)驻村工作(40分)
结合所驻村的规模、基础等情况进行考核。驻村工作得分与所驻村绩效考核情况挂钩。驻村干部、驻村领导得分=所驻村绩效考核得分×40%。
(三)业务工作(40分)
乡干部要充分发挥自己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开展好自己的各项业务工作。年终单项工作考核前两名的加5分,封顶加10分。由(县两办、督查办、“五四三”等各条线)通报的工作,在乡镇排名前两位的每次加1分,封顶5分。单项受到县委、县政府及以上部门通报表彰的每次加3分,在县级会议、活动作典型发言的每次加1分,受到县委办、县府办通报表彰的每次加1分,受到条线主管部门通报表彰的,每次加0.5分,加分封顶5分。县级现场会在乡里举办的每次加1分。
(四)综合评定(10分)
年终对乡干部进行综合评定,重点考核工作情况,由乡班子成员评定。
(五)附加分
1、在国家公园人气集聚“三五”工程工作中,一年累计引进50人次以上,酌情予以加分,每引进50人次计0.5分,单项附加分5分封顶。具体由个人自行申报,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审定。
2、对招商引资工作中提供相关信息的酌情加分,以签订正式协议为准,上不封顶。具体由分管领导提出,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审定。
3、其他创新性突破性工作由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审定,酌情予以加分,单项附加分5分封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