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单位)、乡镇中心学校:
现将《开化县名师工作室管理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开化县名师工作室考核量化表(见Excel表)
开化县教育局
2018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化县名师工作室管理细则
(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开化县中小学教学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学年)》(开教发〔2017〕73号)文件精神,规范“名师工作室”的管理,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和师资培训中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推动全县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特制定本细则。
二、工作室组建
第二条 名师工作室是以学习为主导,以研究为主体,以工作为主线,以名师为纽带,以提高教育质量、教育研究能力和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为目的的研修共同体。
第三条 名师工作室由名师领衔人和学员组成,其中领衔人1名,为县级及以上名师或学科带头人;学员3—5名,年龄为40周岁以下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原则上名师所在学校1—2名,其他成员由城乡教育共同体学校产生。
第四条 名师工作室原则上设在名师所在学校,以名师领衔人姓名命名,由县教育局统一制作牌匾并举行授牌仪式。名师工作室实行任期制,以三年为一个周期。
各名师领衔人可选择学员所在学校设立一个名师工作站,贴近帮扶,更好地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三、职责与任务
第五条 名师职责与任务
1.主持“名师工作室”日常工作。制定本工作室管理细则;制定本工作室三年发展规划;制定工作室每学年工作计划,提交工作室总结;建立工作室成员成长档案,督促指导工作室成员制定个人专业发展规划,提交研修总结并对其进行教育、管理和考评。
2.做好教学示范与指导。组织并参与工作室成员的听课、评课活动,研究学科教学,指导工作室成员总结教育教学方法、经验、模式;钻研教育教学理论,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工作室成员的理论学习及研讨;每学年在全县至少开设1节名师示范课;每学期组织1次送教活动;在全县统测中任教的学科成绩位居全县前茅。
3.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全面了解本学科最前沿的信息与发展动态;深入研究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课堂教学新方法,指导本学科的教学研究。三年内至少主持完成一项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取得成果,每学年至少有一篇教育科研论文获县一等奖及以上或公开刊物发表。
4.承担各类教师培训。承担教师继续教育的专题教学任务,每年为教师继续教育县级培训、校本培训开设专题讲座。
5.主持网络研修。积极参加开化县名师网建设,建立工作室网站,以网络为平台开展与学员及其他本学科教师的互动交流,展示工作成效,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第六条 学员职责与任务
1.参与“名师工作室”工作。学员是名师工作室的学习者、研究者,是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的参与者。积极主动参加工作室的活动,在名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学年专业发展规划,做好各种研修活动记录。积极与工作室其他成员合作交流,共同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