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
根据省、市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安排,我县将于2018年11月底迎接浙江省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县的评估验收,为切实加强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县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布置校园环境,深厚创建氛围
各校要认真检查校园环境,将语言文字工作融入校园文化布置,按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的要求,做好标语牌、桌牌等的配置,定期播放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的宣传标语,检查各处室语言文字工作规范性,计划、总结、公告、公文等要按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进行整理、修改,校园内所有宣传窗、公告栏等粘贴材料须符合语言文字规范要求,校园内师生要“说普通话,写规范字”,要加强学生的“听、说、读、写”训练,提升学生的用语用字水平。
二、认真整理台帐资料,完善创建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