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党委、政府,芹阳办事处,县级机关各部门,县属各学校(单位)、乡镇中心学校:
为加快我县教育改革和发展步伐,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具有现代教育理念、教育教学技能和教育管理能力的高素质中小学教师、校长队伍,提升开化教育品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根据《关于完善体制机制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县委〔2017〕21号)精神,决定开展2018年开化县名师名校长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开化县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含社会力量办学,包括普通中小学校、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育研训中心在职教研员和现任中小学校(园)长。
省特级教师、本届市名师名校长不再参与县级名师名校长评选;已获得县名师、名校长荣誉称号的人员三年内不得重复报名。
二、评选条件
(一)名师评选基本条件
1.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执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学生、教师、家长、学校认可度和满意度高。教育教学思想符合时代要求,有较强的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
2.治学严谨,勇于创新,与时俱进。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扎实的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能较熟练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有丰富教学经验并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学科教学在县域范围内处于领先地位。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近5年内获得过教学类比赛县一等奖或市二等奖以上,在县、市内有较高的知名度。
3.具有较强的教育科学研究能力。掌握本学科发展动态,在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方面成绩显著。近3年内出版过专著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公开刊物发表过1篇以上较高水平的学科教学论文,或近3年内主持过市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并获得二等奖以上成果(评选德育名师的至少有1篇德育类论文或课题)。
4.指导和培养本学科青年教师1—2人,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5.中学教师和教研员具有高级教师职务和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具有一级以上教师职务和专科及以上学历。
6.坚持在一线教学,积极主动承担教育教学任务,担任过3年以上班主任、近5年内有班主任工作经历(评选德育名师的须为在职班主任),教学成绩在县内居同类学校前列。教研员须有3年及以上教研工作经历,能深入教学第一线,并进入课堂上示范课、研讨课,是本县本学科的领头人,能起示范引领作用。
(二)名校长评选基本条件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依法治校,管理育人。教育思想端正,管理经验丰富,作风民主,公正廉洁。具有组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2.有3年以上校长(含主持工作副职)任职经历,学校管理规范,办学实绩突出,带出一支团结向上、作风民主、工作踏实、开拓进取的领导班子队伍,培养出一批有创新精神的骨干教师队伍,所在学校整体办学特色明显,教育教学成果显著,在全县同类学校中起示范作用,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社会负面影响事件或重大责任事故。
3.掌握现代教育理论,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近3年内在市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过1篇以上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或主持过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并获得二等奖以上成果,学校有市级以上科研课题。
4.中学校长具有高级教师职务和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具有一级以上教师职务和专科及以上学历。
5.坚持在一线教学,达到教育局规定的课务量,熟悉1—2门课程,掌握现代教学技术,在一门学科教学上有较深造诣。
三、推荐名额及办法
(一)县名师(含德育名师)、名校长评选名额20名。
(二)在推荐过程中,各校、各单位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自下而上,逐级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