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钱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试点实施方案的复函》(发改社会〔2016〕1343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钱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2018年工作要点》(浙发改社会函〔2018〕193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钱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范围内开展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原则与目标
坚持以物权法定、资源公有、统一确权登记为原则,在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础上,构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体系,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支撑自然资源严格保护和有效监管。
二、自然资源类型与范围
钱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自然资源类型包括水流、森林、荒地、山岭等四种类型。本次统一确权登记范围为钱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涉及的苏庄镇、长虹乡、何田乡、齐溪镇四个乡镇,面积为252平方公里。
三、登记单元的划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