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
《苏庄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设施运营日常管理办法》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庄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庄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设施日常运营管理办法
为巩固我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成果,确保全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发挥良好效益,减少水污染物排放,保护水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镇持续发展,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各相关村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的责任单位,履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责任。相关村应根据污水处理设施实际,制定具体的运行维护计划,明确日常运行维护内容,落实专人进行维护管理,并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做好运行维护管理台账记录。
二、相关村按要求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具体要求做到:
(1)保持污水管路畅通、设施运转正常、植被生长良好,确保设施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达到100mg/L以上、出水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浓度达到设计标准要求;
(2)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镇政府报告,主动联系施工单位组织检修,尽快恢复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3)不得擅自闲臵污水处理设施,禁止人为损坏已建污水治理设施行为。
(4)对污水处理设施监测进出水不正常、闲置污水处理设施、破坏的及时完成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