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支部、村委会:
根据《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经桐村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开化县桐村镇委员会
开化县桐村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9日
关于加强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着力解决村干部违规插手工程、违规承揽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绩效,助推清廉开化建设,根据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遵循“依法依规、阳光运作、放管结合、简便高效”原则,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本细则所称村级工程项目,是指以集体自有、上级部门划拨的各类专项补助、扶持、扶贫、山海协作等以及企业或个人出资赞助或捐赠等作为资金来源的,以行政村作为实施主体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
一、立项原则
1.村级工程项目在我县“多规合一”试点总体要求下,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钱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总体规划、乡村规划等相关要求。每年年初,村组织向镇政府申报本年度建设项目,计划内容应当明确、具体、量化、归类。
二、立项管理
2.村级工程项目的立项由村组织根据实际向镇政府提出申请,项目相关业务站所论证可行后将村党组织提议、村三委会决议、公示照片等资料报驻村团长,由驻村团长提议经集体研究同意后立项;应由县级投资主管部门立项的,经乡镇审核后,由村组织向县级投资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县级及以上部门已统一立项的,不需重新立项,但应到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三、发包管理
3.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的村级工程项目交易活动在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告信息应在镇宣传栏和项目所在村公告栏张贴,同时,根据村组织要求,也可在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交易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成交公示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发包方式可采用随机方式(抽签产生确定)、比价方式(合理低价优先)、竞争性谈判方式等。特殊项目,可由镇集体研究确定发包对象。其中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下的村级工程项目,可由村两委商议后实施。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 万元以下的,工艺简单、施工技术不高且不需要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村级工程项目,如村道改造、农田水利、绿化彩化、土地整治、农发工程管护、美丽乡村建设等,经乡镇集体研究确定后,可由村级集体自购材料、劳务外包或组织施工;也可发包给具有类似业绩、具备相应资格、信誉良好(无欠农民工工资、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拖延工期、无验收不通过等情形)的自然人施工。非法人组织承建的,须办理建筑职工意外伤害险。
4.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村级工程项目交易活动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法定限额以下的村级工程项目采用现行“公开选择”方式确定承包商和承包价;法定限额以上的村级工程项目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招投标。
5.单项合同估算价的确定,以立项批文概算表划分的子项目概算为准,严禁拆分肢解、规避公开招标。
四、造价管理
6.预算编审。工程估算价在5万元以下的,预算由乡镇或委托具有相关资格的人员进行编审;工程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的,应委托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审。工程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由村组织送县评审中心评审,未纳入评审的专业工程,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7.最高限价。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的村级工程项目最高限价(合同价)下浮不得少于审定预算价的6%,房建桥梁工程可不下浮。
8.结算审计。结算价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乡镇负责审计或由村组织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负责审计;结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由村组织从县审计部门招标采购入围的结算审计单位中选取一家进行审计,应在审计完成后30日内将审计结果报县审计部门备案。
9.工程项目预(决)算编制。地方材料、取费标准套用“就低不就高”原则。
五、履约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