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开化县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 年)》(开政办发〔2018〕80 号)、《开化县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财行〔2018〕23号)文件精神,根据《开化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及管理办法(试行)》(开教发〔2015〕81号)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求,在各民办幼儿园自查申报、政务统一平台审核基础上,经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41所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评估验收,决定对符合条件的41所民办幼儿园予以认定(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被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坚持公益普惠和科学保教办园方向,为群众提供高质量保教服务。县教育局将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一年,一年后根据有关规定重新申报认定。对出现办园行为不规范,保教质量明显下降,违规乱收费等问题的民办幼儿园一经发现,取消其普惠性幼儿园资格,停止享受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并在两年内不得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开化县教育局
2018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