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单位)、乡镇中心学校:
现将《开化县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化县教育局
2018年12月18日
开化县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办法(修订)
为健全和完善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制度,推进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发挥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激励作用,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关于印发〈开化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开人劳[2010]68号)、《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开人劳[2011]21号)、《开化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的实施意见》(开教发[2014]8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系统的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晋升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择优晋升原则;
2.坚持师德、能力和业绩并重原则;
3.坚持分类设岗与总量控制相结合原则;
4.坚持科学发展与和谐稳定相结合原则;
二、晋升条件
受聘教师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同时,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现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在相应层级岗位上;
2.申请聘任的岗位等级有空缺;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4.符合岗位晋升基本任职年限(晋升十一级须在十二级岗位上工作一年及以上;晋升五级、六级、八级、九级须在上一等级岗位上工作三年及以上)。
三、晋升比例
1.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高级五、六、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八、九、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十一、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数据计算出现小数点的,“四舍五入”确定指标数。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及教育研训中心的岗位结构比例按现行比例确定,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均参照初中段学校。
2.工勤技能岗位的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应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进行确定。技术工一、二级岗位总量不超过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5%,其中一级不超过1%,二级不超过4%;技术工一级岗位需报市人事部门核准,技术工二级岗位由县人事部门统一管理。
3.下列人员经所在单位申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以确定为八级职员:
(1)现管理岗位人员,参加工作满20年,年度考核近三年均为合格及以上;
(2)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在事业单位工作满10年,年度考核近三年均为合格及以上;
(3)军队副营级军官转业后首次聘任的;
(4)在事业单位任正股满3年或任副股满5年,连续工龄满15年,年度考核近三年均为合格及以上的。
4.下列人员经所在单位申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以确定为七级职员:
(1)县管副科级干部任职满12年,连续工龄满25年;
(2)任职满15年,连续工龄满20年的;
(3)任职满15年,年龄满50周岁并从职位上退下来的。
5.新招聘的教师为专业技术人员,见习期内不确定岗位等级,待见习期满考核合格,按所聘岗位确定岗位等级。
四、晋升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