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单位)、乡镇中心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117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工作职责分解方案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围绕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创建和乡村振兴战略,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农村义务教育,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努力实现教育质量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措施
(一)统筹布局规划
1.科学制订布局规划。修订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严格规范撤并程序,妥善处理撤并问题,严格履行撤并案的制订、论证、公示等程序,加强调查论证,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思想工作。确保撤并平稳过渡,统筹考虑撤并后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寄宿生学习生活设施等条件保障。
(二)深入推进标准化建设
2.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对照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要求,改造提升齐溪镇中心小学、虹军小学、金村小学、塘坞小学等 4所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让乡村学生享受更温暖的教育。加强对张湾小学油溪口等 9 个教学点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到 2019 年秋季开学前 9 个教学点的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
3.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提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落实一生一床、直饮水、淋浴房和阳光厨房等建设要求。按照有温暖的家庭氛围、有丰富的文化生活、有精细的校园管理、有细致的生活指导的标准,努力把寄宿制学校打造成“充满亲情的家园,生动活泼的乐园,求知强能的学园”。改善小规模学校办学水平,均衡配置师资、设备、图书、校舍等教育教学资源,确保建好每一所学校。按照有关设置标准,扎实推进两类学校“厕所革命”,切实改善学校厕所卫生状况。
(三)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4.配齐教师和管理人员。小规模学校实行按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寄宿制学校应根据教学、管理实际需要,通过统筹现有编制资源、加大调剂力度等方式适当增加编制。统筹调配城乡教育资源,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按照核定编制,为乡村学校配备合格教师,保障所有班级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保障小规模学校少先队辅导员配备。安保、宿管、食堂等工勤人员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确保满足两类学校实际需要,配备条件、数量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重视师资队伍建设。统筹城乡教师资源,加大激励措施,重点推进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两类学校流动。协调岗位结构,乡村学校的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一般不低于城镇同学段学校,切实落实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政策。加大两类学校教师培训力度,通过送教下乡、集中研修等方式,全面提升两类学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与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