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钱江源“大花园”建设和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广泛动员全民参与义务植树活动,经县绿化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美丽大花园”为主题的“全民义务植树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2月11日-3月12日。
二、活动主题: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美丽大花园。
三、活动安排
(一)县级机关义务植树活动
时间: 2月11日(农历正月初七)上午9:00。
地点:齐溪镇左溪村(高速出口)。
参加对象: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咨询委主要领导,县林业局、齐溪镇等200人。
活动组织工作由县绿化委办公室负责,县林业局、齐溪镇负责活动具体工作。
(二)乡镇政府及联系部门机关干部义务植树活动
时间: 2月11日上午9:00。
地点:各乡镇义务植树点。(见附件1)
参加对象:联系县领导(不包括参加县级机关植树点领导),联系部门全体机关干部,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各乡镇干部及部分群众。
(三)乡村、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的义务植树活动时间: 2月11日—3月12日。
地点:各乡村和部门义务植树点。(见附件2)
参加人员:村两委干部、适龄群众以及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干部职工等。
活动安排:各行政村及适龄群众义务植树由村委组织开展。学校、医院、企业由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绿化委办公室。妇联、团县委等社会团体负责组织开展“三八林”、“共青林”等各类纪念林的植树活动。社区的植树活动由所在乡镇统一组织,芹阳办事处城北社区、城南社区、城东社区、城西社区、荷花社区、岙滩社区工作人员参加芹阳办事处植树;华埠镇枫树底居委会、横街居委会、东岸居委会参加华埠镇政府机关植树。
(四)“3·12”植树节活动
时间:3月12日。
地点:各乡镇自行确定义务植树点。
参加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各行政村及部分群众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