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切实推进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开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及工作规则》(开政办发〔2018〕96号)和开化县道路安全专业安委会的工作要求,现成立华埠镇道路安全专业安委会(以下简称镇道安委),组织协调辖区道路交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 任:童小鹏
副主任:程四发、周诚刚、饶金祥、曾国平、陈谊、张伟、王沁、杨伟光、郑兴华、林延峰
成 员:派出所、交警中队、综合执法分局、市场监管分局、路政中队、治超站、运管所、驻镇学校等驻镇部门负责人,镇重点办、安监站、农技站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镇道路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道安委办)设在华埠交警中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华埠中队中队长林延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1、镇道安委
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决策部署;调研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发展趋势,组织制订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政策性文件及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长效机制,指导协调驻镇部门和村(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组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考核及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责任落实;向镇政府汇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对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的道路交通事故开展深度调查,推动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抓好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2、镇道安委办
针对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中、长期规划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进行调研论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级和镇政府有关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及时掌握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分析、通报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梳理全镇十大事故“黑点”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一点一策、一路一策”整治方案;对各村(居)及行业、系统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年度考核;执行镇道安委决定的各项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负责镇道安委的会议筹备、文件起草、印发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召开镇道安委联络员工作组例会或临时会议,并完成镇道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路政中队、治超站、运管所等交通运输部门
加强对管辖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对穿镇道路、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严格按照规定设置交通安全设施;督促公路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涉路施工许可制度,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布设施工作业区,公路施工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会同有关职能部门采取必要措施;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在作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时,严格审查运输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条件、车辆技术状况、驾驶人从业资格,依法查处非法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加强车站(场)的监督管理,督促汽车客货运站(场)经营管理者履行安全检查职责;执行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资格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公安机关建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公路视频监控等共享机制,对“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超限超载的管理和处罚;具体落实对道路扬尘、跑冒滴漏、乱堆乱放等问题的处罚。
4、华埠镇交警中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