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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教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根据《2018年开化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分工抓落实安排》(开政办发〔2018〕97号)和《中共开化县委办公室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法治开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县委办通〔2018〕118号)精神,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部门权力清单,提高普法质量,加强教育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全面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为高质量建设“三区三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
1.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推动作用,把法治政府建设与教育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根据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教育实际,制定了县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方案,对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和任务分解。多次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教育系统和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月,向县政府报送《开化县教育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并在政府网站和开化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公开。
2.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情况。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制定了《中共开化县教育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学习计划》(开教党委〔2018〕16号),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委会等形式,学习《宪法》《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法治政府建设等相关知识,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组织开展机关支部集体学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学习贯彻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将学理论、学业务、学法治知识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制度,局机关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的工作能力,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效能和品质。
3.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印发了《开化县教育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把中小学法治教育纳入依法治校工作指标、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和发展性评价体系,作为校长、教师评优晋级的标准之一,努力调动学校、教师和学生学法用法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作为学校的业务主管部门,通过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载体,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七五”普法,创新载体,注重方法,将“普法”工作纳入课程,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继续以法制教学内容为重点,保证法制教育课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全县各校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并经常邀请他们到校进行法制宣传,开展案例说法,加强警校合作。在春、秋两季开学前,组织各校教师通过家访、电访、开化教育APP等平台向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使学生家长能和教师一道督促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开辟第二课堂,采取校内和校外相结合的方法,通过举办法制文艺演出、模拟法庭、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征文、唱法制歌曲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倡导“小手拉大手”活动,把法制宣传活动送到千家万户,实现学校、家庭、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互为推动、互为补充。组织中小学生观看扫黑除恶专题教育片,提高学生法制意识。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明确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为政务公开分管领导,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开化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开政办发〔2018〕53号),制定 2018年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局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发布信息,正常更新栏目信息,每月公开信息数在10条以上。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重点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发展重要政策,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局制定的重要政策文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年度部门预决算,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全面公开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请程序、实施情况等相关信息。2018年在政务公开网公开信息473条,不断提升教育公益事业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2018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1.立法工作情况。认真配合做好立法征求意见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修改意见建议。积极配合参加立法座谈、调研。2017年9月1日,《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启动实施。省《条例》出台后,县教育局结合机关党委学习会、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游戏活动现场会、各级教育部门学前教育半年工作会,以及幼儿园开学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解读、积极宣传贯彻省《条例》精神。根据省《条例》及《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2020年)》,制定并由县政府出台了《开化县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开政办发〔2018〕80号)。
2.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情况。加强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无规范性文件出错情况。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提交审议前事先审核,对文件起草的必要性、可行性,文件的形式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以及文字技术等方面进行审查,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质量。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开府法发〔2018〕1号)要求,认真、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重大行政决策情况。实施《中共开化县教育局委员会关于“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开化县教育局关于公布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开教发〔2018〕169号)等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进行了界定,并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民意调查、听取意见、专家论证的具体要求。严格落实有关要求,重大行政决策按法定程序执行,主动通过媒体向公众征集意见,按规定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等,有效提高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经过集体讨论决定,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合理性。积极完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教育重大决策、人事调配、干部任免等事项的公示制度,注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不断提高办事透明度,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有效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无因决策内容违法或明显不当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况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