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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衢州市乡村未来社区建设
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芹阳办事处:
为加快推进未来社区建设工作,根据浙政发〔2019〕8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对我县开展市级乡村未来社区建设试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发展定位。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和建设乡村大花园工作总体部署,以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核心,以人本化、生态化、融合化为内涵,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打造有奔头、有吸引力、可持续的“强富美和安”的乡村大花园未来社区,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舒适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条件。从引导农民集聚角度出发,统筹考虑不同乡村、不同类型环境和不同体量范围等因素,优先考虑特色风貌明显、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的区块开展试点。原则上以集聚人口1万人以上为规划单元,试点实施单元集聚人口2000人以上。鼓励从生态环境好、土地集约利用率高、产业经济发展好、配套基础设施优、公共服务设施齐、乡村基层治理安等因素选择试点。
(三)资金平衡。试点项目可通过集中盘活宅基地、闲置农房和集体资产等要素资源、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取之于农用之于农”,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保障资金基本平衡。
(四)建设实施。各乡镇、芹阳办事处作为试点主体。鼓励和支持优质国资、民资等参与未来社区建设运营、管理服务。
(五)指标要求。设置综合评价指标与十大要素分项评价指标,以满足农民群众满意度为最终评判因素,以满足乡村未来社区建设内涵要求为底线。具体要求参见衢州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六)进度管控。原则上要求3年左右完成试点建设工作,年底前开工建设。
二、申报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