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化县服务业重点企业认定办法和扶持政策
为进一步做好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工作,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分类引导培育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的服务业重点企业,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现提出开化县服务业重点企业认定办法和扶持政策。
一、认定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实行企业申报、部门审核、社会公示、政府审定等制度。
(二)突出重点原则。主要在信息服务、金融、现代物流、旅游、商贸流通、房地产、电子商务、健康养老、科技服务、文化服务、商务服务和社区服务等行业选择重点企业,作为扶持培育对象。
(三)综合评价原则。根据服务业企业年度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纳税贡献、吸纳就业等指标进行综合测算,分行业比较,并综合考虑企业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以及成长性等因素。
(四)动态管理原则。服务业重点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申报认定一次。
二、认定条件
申请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开化县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限额以上的服务业企业;
(二)企业经营情况和纳税情况处于全县同行业前列;
(三)已通过企业质量管理认证或实施过服务业标准化项目;
(四)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重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三、申报与认定程序
(一)企业申报
企业根据自身在我县服务业发展中的地位和水平,自愿提出申报要求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县发改局(服务业发展中心)。申报企业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各类有效证明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开化县服务业重点企业申报表》;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近三年的纳税证明;
5.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申明。
(二)审核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