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农村建房及风貌提升服务管理动员大会精神,加快推进我镇农房管控及村庄风貌提升工作,特制定本考核办法。现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池淮镇委员会
池淮镇人民政府
2019年 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池淮镇2019年度农房管控及村庄风貌提升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行政村村集体、村书记、主任。
二、考核内容
农房整治“回头看”及农民建房管控等工作。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各驻村领导为副组长,镇纪委、党政办、资规所、综合执法中队、“三改一拆”办负责人、驻村组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考核采取重点督查与随机抽查、日常巡查与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考核办法
本考核办法结合《开化县农村建房风貌管控指导意见》等工作要求分两部分分别对村集体以及村书记、主任等个人予以考核。
(一) 对村集体的考核
1.拆除费用补助
全村调查摸底工作,底子清、数据实,经公示无异议的,且摸排的建筑在7月底前由村集体组织实施完成拆除的,拆除费用按照泥木、砖木结构40元/㎡,砖混结构75元/㎡,木、钢棚15元/㎡,旱厕600元/宗,由镇政府与村集体统一结算。
2.拆后环境提升补助
拆除农房的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场地科学利用、环境提升到位的。按照县农房专班的考核,在本镇范围考核优秀的奖励5万元,列入县级示范村的奖励20万元。拆后提升未到位的、被市级交办、县级通报批评的,不予补助。
(二)对村书记、主任个人的考核
1.基础分(100分,每人每分按50元予以奖励)
(1)认真开展农房整治“回头看”基础调查(10分)
全村调查摸底工作,底子清、数据实,经公示无异议的,得10分;7月1日后通过检查、抽查、群众举报属实、底子不清的,每宗扣1分,扣完为止。
(2)农房整治“回头看”处置(40分)
各村按时排摸上报附房数据,并在6月20日前严格按照分类处置要求(含拆除、整治等),经公示无异议,通过镇专班组织验收的,得40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处置任务的按整治完成率折算得分;无附房处置的村,该项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