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钱塘江源头区域(开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程的顺利实施,如期完成各项绩效目标,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开化县财政局、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研究制定了《钱塘江源头区域(开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程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钱塘江源头区域(开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程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此件公开发布)
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化县财政局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
2019年3月22日
附件1:
钱塘江源头区域(开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程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钱塘江源头区域(开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程的顺利实施,如期完成各项绩效目标,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钱塘江源头区域(开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程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钱塘江源头区域(开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程(以下简称治理工程),根据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和生态环保厅的工作部署,成立钱塘江源头区域(开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山水办”),负责项目整体协调、指导工作,各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本单位项目具体实施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实施方案》中的全部建设内容。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增加《实施方案》之外的建设内容、或对已经包含的建设内容进行变更时,应重新上报山水办,并按相关审批流程进行报批,通过审批的项目仍适用于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治理工程采用“领导小组、山水办、项目建设单位”管理模式来完成项目的实施。
第五条 领导小组职责: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听取山水办关于治理工程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统筹规划治理项目,对需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对项目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审定。
第六条 山水办职责:
(一)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指示及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二)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沟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督促落实各项措施。提出需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报领导小组审定。
(三)制定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考评办法、各项考核指标体系的建立以及项目监管、点评通报等制度。
(四)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组织跟踪项目的实施、监督检查,通报试点工作成果。
(五)负责试点相关工作组织、宣传、培训、材料报送和信息报道。
(六)负责做好与中央、省市有关部门的汇报、对接工作。做好中央、省级对试点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等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