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民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县府办《关于下达2019年度林木采伐计划的通知》(开政办发[2019]42号)文件精神,为实现我县森林资源“双增”目标,推进钱江源国家公园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示范区建设,按照“稳步推进,逐年削减”的方针,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下达全年林木采伐计划4100立方米(材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
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是《森林法》赋予的法定职责,也是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核心政策之一。此次下达的林木采伐计划(包含县林业局预下达的采伐计划)是本年度最大采伐限额,各村必须严格执行,不得突破。要将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与推进森林资源稳步增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结合起来,按照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意识。
二、合理分解落实森林采伐限额
各村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本村森林可采资源、项目建设、林政管理、上年度迹地更新完成等情况落实林木采伐计划,可采资源匮乏的村可以不安排林木采伐计划,严禁将采伐计划当作“福利”搞平均主义;要充分考虑林农的采伐需求,确保农民因建房等自用需要的采伐计划,保障林农对林木的处置权和收益权;针对自然灾害、林业工程项目等需求,镇政府将单列少量采伐计划。2019年的林木采伐审批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30日。
三、完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
各村要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采伐审批、监管方式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管理。
(一)建立健全采伐计划分配、伐前公示等制度。采伐计划分配方案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经过充分酝酿并在乡、村公务栏进行公示,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二)规范林木采伐审批工作。要继续深化林木采伐许可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优化林木采伐许可程序。限伐区林木采伐严格执行《开化县限伐区林木采伐管理办法》,采取皆伐方式的,还要纳入国家公园锦绣行动、彩色健康森林、珍贵树种基地等林业工程项目管理,并实行造林保证金制度。松木采伐严格按照《开化县松材线虫病山场除治技术规范》执行。严格执行林木采伐“七个不准”制度:1.山林权属不清或者有争议的不准采伐;2.天然林禁止商业性采伐;3.省级(含)以上公益林禁止皆伐更新;4.上年度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单位或个人不准采伐;5.林政管理混乱、乱砍滥伐严重的村未整改之前不准采伐;6.征占用林地未取得林地审核同意书的不准采伐;7.限伐区林木除项目建设等特殊情况外不准皆伐。
(三)切实加强对林木采伐监督管理。建立县、乡、村与农户相结合的管护制度,加强对林木采伐的监管力度。按联系片(村)落实乡镇干部和村干部的监管责任,村级要建立健全护林组织和护林公约,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进一步强化村民自治、村规民约的作用。切实做好林木采伐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凭证采伐。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采伐、少批多砍等滥伐林木行为,违者要按照《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