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HKHD00-2016-00006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集体土地征收涉及苗木种植密度、苗木评估补偿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开化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9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集体土地征收涉及苗木种植密度、苗木评估补偿的实施意见
为确保我县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保障苗木正常种植户的合法利益,打击乘集体土地征收之机违背苗木种植规律,高密度种植获取不正当利益等非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正常征迁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规定精神,现就我县集体土地征收中有关苗木合理种植密度、苗木评估补偿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征地补偿政策的通知》(开政发(2014)107号)文件中苗木实行单一的评估补偿政策,对苗木的补偿实行二选一方式:一是采用支付移栽费和损失费方式补偿(补偿标准见附件一);二是依据《开化苗木价格信息》评估补偿。具体采用哪种方式,由被征收主体选择,在规定时间内未选择的,按评估方式补偿。
二、凡在集体土地征收中涉及到被征土地上种植苗木的,其苗木的种植密度、评估价格及计算规则等按《开化县主要苗木种植密度》(见附件二)中规定的种植密度和《开化县苗木价格信息》、《开化县集体土地征收苗木评估计算规则》(见附件三)执行,《开化县苗木价格信息》由开化县市政园林局每季度发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