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HKHD01-2016-00012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开化县加快开化气糕产业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已经县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9日
开化县加快开化气糕产业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试行)
为推进开化气糕产业发展和品牌建设,促进农民创业创收,实现“万人就业、万户增收”的目标,根据《开化县关于推进开化气糕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县委办〔2016〕50号)精神和有关要求,制定开化气糕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如下:
一、鼓励创业就业
1.发展开化气糕经营店和示范店。开化气糕经营店(专营店)和示范店的基本要求:一是常态化经营开化气糕等开化美食;二是统一使用Logo店招、具有开化气糕或开化美食图文,明码标价;三是加入开化气糕协会,承诺在经营过程中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协会的监督管理,维护开化气糕品牌形象。四是经营店(专营店)和示范店面积原则上分别在20平方米和50平方米以上。示范店还须配制统一服装、桌牌、菜单等标牌标识,获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评定B级以上(含B级)。开化气糕经营店(专营店)和示范店的具体认定标准由县气糕办另行制定。
2.在开化县中心城区建成区和马金镇、池淮镇、村头镇等集镇所在地开设经营店(专营店),一次性补助2万元。在县内其它乡镇政府所在地、各中心村和4A以上景区内开设开化气糕经营店(专营店),一次性补助1.8万元。在开化县中心城区建成区开设示范店,一次性补助6万元,对实际用于经营的店面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一次性补助9万。
3.鼓励外出创业。在县外建制镇以上城市、集镇开设开化气糕经营店(专营店)和示范店,分别一次性补助3万元和7万元。在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开设开化气糕经营店(专营店)和示范店的,按上述标准的1.5倍予以补助。
4.在县内农家乐(民宿)重点村开设开化气糕经营点,并与本区域10户以上农家乐(民宿)经营户签订开化气糕采购协议的,一次性补助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