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HKHD01-2015-0005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开化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并报县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8日
开化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衢州市委衢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创新开化国家公园行政管理体制的意见〉的通知》(衢委发〔2014〕16号)等文件规定,设立开化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县政府主管县级机关行政事务后勤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机关后勤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并结合县级机关具体情况,研究制定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后勤事务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的有关问题。
(二)负责属于本局管辖的经费管理;编制年度机关财务预算计划和年终财务决算;对本局属单位实行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
(三)负责属于本局管辖内房产的综合管理。制定房产基建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承办机关房改后的有关工作;负责县机关大院的环境绿化、办公大楼的卫生保洁、机关干部住宅区域的物业管理;负责办公大楼用电、用水及通讯设施和有关设备的管理。
(四)承担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召开的大型会议及各类常规性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县领导外出公务活动以及县领导带队外出考察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做好来我县考察、检查工作的各级领导、重要贵宾及属于接待范围的其他宾客的接待工作。
(五)负责管辖内车辆的管理工作。负责对车辆报废的检验和车辆更新的审核;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督促检查;负责县领导公务用车、重要来宾和县里重要活动以及其它公务用车;负责本局驾驶员的调配、培训和考核等管理工作。
(六)负责县机关大院的防火、防盗等内保工作,制订有关规章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对机关大院内各单位的安全防范和消防设施管理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做好上访人员和外来人员及车辆的安全管理,维护机关正常秩序。
(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组织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机构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