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HKHD01-2015-0006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并报县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8日
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衢州市委衢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创新开化国家公园行政管理体制的意见〉的通知》(衢委发〔2014〕16号)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化县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批复》(衢政发〔2014〕58号),设立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化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更名为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挂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化县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牌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是主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市关于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起草全县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综合执法的规章、管理考核和工作计划,并组织检查落实。
(二)行使省政府批准的以下行政处罚职能: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建筑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人防(民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室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城市餐饮服务业超标排污行为,对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等物质的行为(工业领域除外)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人行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2.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有关动物(犬类)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3.行使水政渔政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4.行使国土资源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非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未批先建占用土地和非法采矿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5.行使森林防火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野外用火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6.行使以上行政处罚权相关的监督检查权,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权。
(三)受理违反综合执法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组织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过程相关的具体工作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负责综合执法管理方面的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查处违法案件。
(五)负责户外广告、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临时堆放物料等非永久性设施、城区畜禽饲养、临时占用绿地等行政审批工作。
(六)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综合执法人员素质。
(七)指导乡镇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八)负责数字城管的运行、维护等工作。
(九)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纪委监查组织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6个:
(一)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局机关内务和日常事物;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工作制度、工作计划拟定;协调开展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档案、保密、保卫、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和有关会议组织;负责财务、后勤服务和内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执法队伍装备的计划、配置、保养、更新等管理工作和其他固定资产的配置管理;协调局领导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案件、灾害事故等;负责内部审计、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信息化规划、建设及日常维护工作;指导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公开信息平台,提供便民查询;负责综合执法相关网站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组织数字城管二级平台和终端人员培训工作。
(二)政治处。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社会保险、专业技术职务、机构编制以及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局新闻、宣传工作,研究、制定宣传工作的方针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制定、实施全局执法人员的教育发展规划,协助做好执法队伍的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出国(境)任务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全局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党务群团工作;协助局党委管好干部队伍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