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县金融办、中国人寿开化县支公司《关于开展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参照贯彻执行。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8日
关于开展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实施方案
县金融办 中国人寿开化县支公司
为加快我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步伐,完善社会保险体系,使广大城乡居民获得保险普惠服务,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推广小额人身保险方案>的通知》(保监发[2012]5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现行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险提供了广覆盖、多层次的基本医疗保障,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多发病、常见病的就医问题,但在人身意外伤害补偿方面还存在空白。
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小额人身保险的一种,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开展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其目的是建立一套完整的社会保险保障体系,使其成为社会基本保险的有力补充,使低收入群体买得起、买得到和愿意买小额人身保险,让保险保障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努力提高城乡居民幸福指数和抵御各类意外风险的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二)自愿参保,个人缴费的原则;
(三)与基本医疗保险相适应、相补充的原则;
(四)市场化运作为主,社会化协同推进的原则。
三、产品特点
(一)险种名称:国寿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缴费标准:城乡居民每人每年30元。
(三)保险金额: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3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3000元。
(四)参保对象:年龄在75岁以下,具有本县户籍或居住在开化县内的常住人口。
(五)赔付方式:
1、发生意外身故,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