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化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为适应服务业发展新趋势,营造更优发展环境,着力培育壮大一批限上规上服务业企业,提升服务业整体实力,进一步推动我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政策意见。
一、限额、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标准
(一)限额以上标准
1.批发业: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
2.零售业: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3.住宿、餐饮业:年营业收入达到200万元及以上。
(二)规模以上标准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卫生,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
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和其他房地产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3.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二、政策奖励
1.鼓励服务业个体户转型升级。推进我县具有一定规模的服务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服务业企业。对转型升级后的服务业企业,凡实现升规入库的,连续三年,每年给予年度“个转企”奖励6000元,同时可享受升规入库奖。
2.支持服务业企业升规入库。首次月度新增、年度新增为限上规上服务业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2万元、8万元,并自升规入库后次年营业收入保持正增长的,连续三年,每年给予年度持续在库奖励2万元。
3.加大服务业企业培育力度。建立服务业企业重点培育库,对年营业收入具有增长潜力且需重点服务的企业,凡首次纳入重点培育库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4.鼓励服务业企业提质增效。对年营业收入保持正增长,增速在行业内排名前五且高于行业平均值的企业,每年给予年度经营奖励5万元。对年地方综合贡献在行业内排名前五的企业,每年给予年度贡献奖励3万元。对统计填报人员及时准确填报数据的企业,每年给予年度补贴3000元。
5.鼓励服务业企业上台阶。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下列标准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不同程度的上台阶奖励。若获奖企业再上新台阶的,则一次性奖励所上台阶与已获奖台阶之间的奖励差额。
住宿、餐饮业 | 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物业管理 | 批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卫生,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奖励 金额 |
400万元 | 800万元 | 1500万元 | 3000万元 | 3万元 |
800万元 | 1500万元 | 3000万元 | 5000万元 | 8万元 |
1500万元 | 3000万元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开化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aihuaxian/20210624/332903.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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