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进一步加大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钱江源国家公园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开化县实际,现就全县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以下简称“野生动物”)通告如下:
一、禁猎区和禁猎期
禁猎区为开化县行政区域范围,禁猎期为2020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禁猎对象
禁止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及其他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
三、禁用猎捕工具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