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开化县 > 正文

关于印发开化县中心城区重点区域犬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1-06-24 开化县 收藏
朗读


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开化县中心城区重点区域犬类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化县中心城区重点区域犬类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预防和控制狂犬疾病传播,保障公民的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促进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衢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确定的中心城区犬类管理重点区域(以下简称区域)具体范围指:东至东城欣苑,南至山甸大桥,西青山头加油站西南至石井山庄,北至龙潭公园(见附件1)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犬类管理坚持“严格控制、规范管理、限管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区域内禁止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禁止从事犬类养殖。销售犬只和举办犬类展览表演活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备案。开办犬类诊疗场所需经有关部门审批。大型犬标准和烈性犬种类见附件2。

第五条  综合执法局为犬类管理的主管部门。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公安卫计局、市场监管、财政、芹阳办事处等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一)综合执法局负责区域内犬只饲养的备案登记,对无牌犬、流浪犬和走失犬的处置,对饲养犬只影响市区环境卫生、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以及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区域内犬类投诉、举报的受理、查处、反馈等工作。

(二)农业局(畜牧兽医局)负责犬只的防疫工作,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犬只免疫接种、《犬类免疫证》核发,犬类检疫和疫情监测,指导狂犬病犬的无害化处理,对未免疫养犬行为的行政处罚以及犬类诊疗服务行业的审批和监管。

(三)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犬类管理中的治安、刑事案件和单位、住宅楼内犬吠扰民投诉的处理,配合职能部门做好对狂犬、野犬的捕杀,保障犬类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四)卫计局负责对人用狂犬病疫苗供应、接种和狂犬病诊治等工作。                                             

(五)市场监管局负责犬类经营活动的管理。

(六)财政局负责犬类管理工作经费保障。

(七)芹阳办事处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区域内犬类免疫和犬类限养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监督指导村、社区做好有关犬类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城区周边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干部、职工、居民、村民和学生中开展宣传教育,自觉遵守本办法,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城区犬类管理工作。

对非法养犬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向综合执法局举报的义务。

第七条  区域内个人饲养犬只的,应遵守一户一犬的规定。

(一)饲养犬只实行狂犬病免疫制度、备案登记制度和年度核查制度。不得饲养未经免疫和备案登记的犬只。

(二)区域内自然人申请养犬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室内圈养场所;

3.饲养犬只不妨碍其他住户出入和他人正常生活。

(三)在区域内饲养犬只的,应在犬只狂犬病免疫后3日内,携犬、犬只照片及相关免疫和身份证明材料到综合执法局进行备案登记,并领取犬牌。

(四)经备案登记的犬只应每年进行狂犬病免疫,并按时到综合执法局年度核查。

第八条 禁止冒用、涂改、伪造和买卖《犬类免疫证》、犬牌。《犬类免疫证》、犬牌毁损遗失的,养犬人应在30日内向原发证单位申请补发。

第九条  单位或个人因地点和住址变化,需变更养犬地址的,应当在变更地址后30日内,到综合执法局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所饲养的犬只死亡、失踪、转让或赠与的,养犬人应当到综合执法局办理注销、变更备案手续。

第十条  在区域内饲养犬只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开化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aihuaxian/20210624/332838.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