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中心各科室,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根据江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 年江山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江安委办〔2021〕8 号)文件精神,决定于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30 日在全中心开展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 明确任务分工,分头抓好落实,有序安排好今年的“安全活动
月”活动。要根据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检查活动,动员和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二、发动群众,广泛宣传
开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警示教育、宣传报道“五进”活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有关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认真贯彻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衢州市委市政府和江山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创新利用微信、浙政钉等新媒体的传播方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有深度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利用在宣传橱窗内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电子标语等形式传播安全生产理念和行为规范,全面推进我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突出重点,强化管理
各单位要以防恐防暴,电站、水库、渠道运行,工程施工, 防火、防盗,车辆交通以及办公场所等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和整治,加大安全投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具体开展“安全月”系列主题活动如下:
1. 开展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活动。各单位利用每周的集中学习日、当前党史学习教育等载体开展专题学习,重温习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