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杭州湾新区初级中学招生通告

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做好2019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19]70号)的文件精神和新区城区内教育事业规划,经研究决定,对杭州湾新区初级中学初一年级新生招收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招生对象

符合宁波杭州湾新区初级中学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原则

根据宁波杭州湾新区初级中学招生计划免试入学。

三、招生办法

宁波杭州湾新区常住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持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仅限住宅房、商住用房,且须完全产权〕,向杭州湾新区初级中学报名,学校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小学毕业生户籍迁入时间和其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19621日)。

1)小学毕业生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世纪城社区和望海潮社区的;

2)小学毕业生户籍自出生之日起申报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和住房(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认定)均在世纪城社区和望海潮社区的;

3)小学毕业生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都在世纪城社区内和望海潮社区,而无相应房产的。

同一类情况小学毕业生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录取方法,报新区教育发展中心审核同意后执行。对上述第(2)类情况小学毕业生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可以按照小学毕业生户籍申报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对上述第(3)类情况小学毕业生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可以按照小学毕业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前湾新区政策 > 宁波前湾社会事务管理局、教育文体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ngzhouwanxinqu/hangzhouwanshehuishiwuguanliju_/2019/0611/24094.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