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正文

2007年普通高中招收保送生工作的实施办法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朗读

为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嘉兴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县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调动各初级中学的办学积极性、增加学校的办学活力,鼓励学生积极进取、全面发展,努力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优质和谐发展,在总结2006年我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2007年继续试行海盐县普通高中招收保送生制度。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海盐县普通高中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省一级重点高中招收保送生工作是高中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体现科学、改革、求实的精神,落实《义务教育法》,促进海盐教育均衡、优质、和谐发展,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规范办学行为,保证高中学校自主、择优录取新生。

二、实施原则

1、择优推荐与兼顾公平相结合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推荐条件,公开推荐过程,公开推荐结果;整个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招生学校

海盐县2007年具有保送生招收资格的学校为浙江省一级重点高中,包括元济高级中学和海盐高级中学。

四、保送生的推荐条件

1、综合评语为“优”;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为“2A2P”及以上。

2、学习能力强,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名列学校年级前茅。

3、符合条件一,并在全国初中数学竞赛获得嘉兴市二等奖及以上者和在浙江省自然科学竞赛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者为元济高级中学实验班直升保送对象,不参加中考。并不占该初中学校保送生指标。

4、具有正式初中学籍且海盐户籍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

5、具有非本县户籍的嘉兴范围内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参加保送,但只占一级重点高中面向外县市自主招生的指标,操作办法与本县户籍学生相同,但需注明生源地。

五、保送生的招生计划与名额分配

1、保送生的招生计划:

根据海盐县2007年普通高中招生的实际情况,结合嘉兴市教育局嘉教基[2007]83号文件精神,按照初中应届毕业生总数的6 %比例,今年共招收保送生300名。其中元济高级中学180名(含推荐直升指标),海盐高级中学120名。

2、保送生的名额分配:

2007年保送生名额分配:以学校初三毕业学生核准数和初三第一学期期末检测质量A等人数为依据,前一项权重为30%,后一项权重为70%。具体计算公式(以招生学校计)如下:

学校保送生人数= (初三学生核准人数×全县保送生占全县总核准人数的比例)×30% +(初三第一学期A等人数×全县保送数占全县A等人数的比例) ×70%

六、保送生的推荐

1、各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教导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代表等成员组成的保送生工作领导小组。保送生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张榜公布。各校保送生的推荐工作由学校保送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

2、学校根据本实施办法,结合本校毕业班学生的实际制订推荐保送生方案。学校制订的保送生推荐方案必须客观、科学、公正、公平,充分体现择优推荐的原则,并且做到操作性强、可信度高。各校的保送生推荐方案必须在校内公示三天,吸收意见并进一步完善后报县教育局普教科(普教科为普高招生办公室),普教科对各校推荐方案审核通过后再下达各校2007年保送生候选人指标。

3、保送生的推荐,各校在局下达具体保送名额后根据保送生推荐方案,对照推荐条件确定保送人选。在推荐过程中,坚持自愿申请的原则。2007届海盐县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只要符合推荐条件,都有资格申请。非海盐户籍的嘉兴范围内优秀应届毕业生参加保送只占一级重点高中面向外县市自主招生指标。每位申请对象限申报一所招收保送生的学校。凡申请对象在提出申请时,必须明确填写所要保送的学校;凡具有推荐资格而自愿放弃的学生,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字后由学校统一保存。

4、保送生的推荐坚持择优推荐的原则。学校推荐保送生时,在学生自愿申报的前提下对照推荐条件、依据,确定推荐人选,并对推荐对象从德智体诸方面逐个进行综合评定,对被推荐人的学科知识评定要有信服的依据,以确保把品学兼优的学生作为推荐对象。

5、公开推荐保送生的全过程。首先,应分别召开应届毕业班学生及其家长会,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本实施办法;其次,学校保送生的推荐依据和推荐方案向学生和家长公开;第三,学校推荐的保送生候选人必须在校内公示三天,在听取反馈意见和审核合格后,最后正式确定上报名单。被推荐的保送生必须有初中学校校长的推荐信。

6、保送生的推荐实行非等额推荐的方法。各初级中学所推荐的保送生均作为保送生的候选人,待各招生学校录取后才正式成为保送生。各初级中学推荐的保送生候选人数量按所分得的保送名额的130%计算。

7、学校保送生的推荐工作务必在522前结束。各校保送生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一)、保送生候选人的保送学校志愿卡(见附件二)、初中学校校长的推荐信于525前交普教科。

七、保送生的录取

1、各校推荐的所有保送生候选人(除直升保送生外)必须参加2007年中考。

2、保送生的录取作为中考后的普高零批次录取。

3、保送生的录取:

为了确保2007年保送生的质量,今年的保送生元济高级中学按11.1录取,海盐高级中学按11.05录取。分保底控制录取和择优补录两步进行:

第一步、保底控制录取:对各初级中学推荐的保送生候选人,按各招生学校所分得保送指标(元济1:1.1;盐高11.05)的40%比例(个数按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分到低分分别进行保底录取。凡推荐学校所推荐的保送生候选人的中考成绩在相应招生学校保底分数线降10分(含10分)后其人数尚不足40%的比例时,则不予保底录取。

第二步、择优录取:对保底控制录取之后所剩余的保送生候选人,按择优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凡“择优录取”后尚不足保送计划的招生学校,其不足部分的保送指标移入该校的普高重点班招生指标中;凡中考成绩低于普高重点班分数线的保送生候选人在“择优录取”时一律不予录取。

4、保送生的正式录取名单在公布普高分数线时公布。保送生候选人一旦被普高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后,不再在其它批次的普高志愿中录取,所有招生学校更不能擅自录取,否则将取消其普高学籍;未被录取者,则参加其它批次的普高录取。

八、保送生的收费

执行并轨后嘉兴市普通高中重点中学收费标准。

九、其他事宜

1、普通高中招收保送生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其关系到我县今后普高招生制度的改革。因此,要求各初中充分认识这次普通高中招收保送生制度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严肃执行本实施意见中的有关政策,认真做好保送生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2、各推荐学校务必按本实施办法的要求推足推好保送候选人。要求各初级中学按局分配的保送生候选人人数等额推荐,凡没有等额推荐的学校在下一年保送生招生时,扣除所推荐不足的保送学校的一个保送指标。同时,要求各初级中学把品学兼优的本县户籍的应届毕业生推荐给各保送学校。各推荐学校,今年凡在招生学校的“保底录取”时录取人数不到所分配的保送指标(按元济1:1.1;盐高11.05)比例40%的,在下一年保送生招生时扣除相应保送学校的一个保送指标。上述扣除保送指标以招生学校计,推荐不足与保底不足累计;所扣除的指标奖励给未扣除指标的推荐学校。

3、为严肃保送生的招生纪律,严禁任何学校、个人在保送生候选人推荐及其招生过程中的一切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行为发生;教育局纪委将全程参与保送生招生工作(联系电话:6027010),一旦发现有上述行为者,经核实后将严肃查处。

4、要求各推荐学校将保送生领导小组名单及保送生推荐方案和具体工作计划于512前报普教科。

十、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属普教科(普高招生办公室)    

附件:1、海盐县2007年保送生候选人推荐表

      2、海盐县2007年普通高中保送生候选人志愿卡

3、海盐县2007年保送生直升对象推荐表

        附件一

海盐县2007年保送生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学籍号

中考报名序号

志愿保送学校

保送理由

备注

 

 

 

 

 

 

 

 

 

 

 

 

 

 

 

 

 

 

 

 

 

 

 

 

 

 

 

 

 

 

 

 

 

 

 

 

 

 

 

 

 

 

 

 

 

 

 

 

 

 

 

 

 

 

 

 

 

 

 

 

 

 

 

 

注:1、此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报普高招生办公室;                             页,共   

2、此表按志愿保送学校即:元济高中中学、海盐高级中学分页填写。       填报学校        (章)

                                                                    填报人          


附件二

 

海盐县2007年普通高中保送生候选人志愿卡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学籍号

 

联系电话

 

家庭

通讯地址

 

志愿

保送学校

 

 

志愿人签名                          家长签名            

 

注:1、“志愿保送学校”栏中限填报一所保送学校;

2、“家长签名”必须由家长亲自书写,否则责任自负。

 

 

 

 

 

 

 

 

 

 

 


附件三:

海盐县2007年保送生直升对象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学籍号

中考报名

序号

全国数学竞赛获奖情况

浙江省自然科学竞赛获奖情况

备注

 

 

 

 

 

 

 

 

 

 

 

 

 

 

 

 

 

 

 

 

 

 

 

 

 

 

 

 

 

 

 

 

 

 

 

 

 

 

 

 

 

 

 

 

 

 

 

 

 

 

 

 

 

 

 

 

 

 

 

 

 

 

 

 

 

 

 

 

 

 

 

 

注:此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报普高招生办公室

                             填报学校(盖章):                 填报人: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yanxian/20210601/171908.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