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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价格监督站:
根据海盐县物价局、农业经济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的通知》(盐价〔2002〕70号)精神,经研究,同意聘任陈先苗等同志为海盐县价格监督员(附名单)。
特此通知。
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