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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为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经研究,制订《海盐县建设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予以下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新的情况,请及时向局计划财务统计科反映。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