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海盐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
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各分局、稽查局:
根据《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盐政办发〔2009〕35号)的要求,对2007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过程中给予保留的规范性文件以及2007-2008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有关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有5件,分别为:
1、《海盐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5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盐国税发[2006]59号)
2、《海盐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盐国税发[2007]58号)
3、《关于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纳税申报审核评税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盐国税外[2000]17号)
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浙盐国税政[2002]7号)
5、《海盐县国家税务局转发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盐国税政[2006]15号)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