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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校:
现将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育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浙价费〔2009〕16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盐县物价局 海盐县财政局
海盐县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