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海盐县国家税务局
关于印发《海盐县国家税务局开展
2010年“优化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海盐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10年“优化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积极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 1.《海盐县国家税务局关于2010年开展“优化服务年”
活动实施方案》
2.《海盐县国家税务局2010年“优化服务年”活动安排》
二O一O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海盐县国家税务局 关于2010年开展“优化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继续开展“优化服务年”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全省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围绕“优化服务就是促进科学发展;优化服务就是提升竞争力”这一主题,按照我局“完善纳税服务体系,整合内外服务资源,确保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目标要求,更好地做好政策服务、宣传服务、管理服务、参谋服务四篇文章,现就我局开展2010年“优化服务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牢牢把握从经济到税收的指导思想,围绕“服务科学发展、推进转型升级、创新管理机制、共建和谐税收”,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转变服务观念,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努力在服务镇(区)和纳税人中再树新形象,在应对今年复杂经济形势和服务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中再创新业绩,为海盐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总体目标 以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服务、优化环境为核心,以更好密切征纳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为目标,不断更新服务理念,健全服务制度,改进服务手段,突出服务特色,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服务水平,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的纳税服务工作新格局。 三、活动措施 从用好政策服务、落实服务承诺、优化服务方式、加强服务监督、健全服务评议等方面着手,通过深化系列服务措施、完善服务责任制,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落实为纳税人减负解难的措施,进一步健全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努力做到急企业之所急,帮企业之所需,解企业之所困,在促进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更好发挥积极作用。 1、实施一个纳税服务规划。为不断推进我县国税系统纳税服务建设,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为纳税人提供更便捷、经济、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实施省局《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到2012年底,初步形成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以持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以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平台建设、权益保护、信用管理、社会协作为基础,以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优化渠道、提高能力、细化考评为保障的现代纳税服务体系,着力构建“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纳税服务新格局。 2、落实纳税人两项权责。为便于纳税人全面了解纳税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帮助纳税人及时、准确地完成纳税事宜,促进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在税收征纳过程中的合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中的14项权利和10项义务。一是认真开展《公告》宣传告知工作,在所有办税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并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公示栏、户外广告牌、新闻媒体、税法宣传资料等形式,告知广大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政策辅导培训等活动,持续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扩大影响力。二是建立相应的纳税人权益保障机制,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税务争议协调窗口(纳税人援助中心),畅通纳税人权益申诉解决渠道,认真落实《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税收环境。三是简化办税流程、畅通办税渠道,即办的当场办结,限时办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完善自助办税服务方式,方便纳税人准确、快捷地完成纳税事宜,在办税服务厅设置自助办税区,配备硬件设备和专职导税员,纳税人可自助或在导税员的指导下操作电子申报、发票认证、报税和税收政策查询等涉税业务,实现纳税人自己能办的事自己办,成为窗口服务的有效补充和延伸,极大地保证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 3、推进三个办税服务厅建设。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优化税收业务流程,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创造良好办税环境,让纳税人充分享受到更加规范、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一是加强办税服务厅环境建设。围绕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将办税服务厅划分为办税服务区、导税咨询区、资料取阅区、取表填单区、公告宣传区、办税等候区、自助服务区等功能区域,并在醒目位置设置统一和规范的图案标识,配备税务查询机、电子显示屏、银联刷卡机(POS机)等办税辅助系统,真正体现“全程式服务、一站式办理”的办税特色。二是拓展纳税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一窗统办”、 “同城通办”、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提高POS机刷卡缴税量;设立税收管理员值班窗口;进一步完善自助服务区建设;积极推广防伪税控系统网上抄报税和普通发票网上开票系统;继续做好“农民办税方便卡”和农村税收征管服务系统的完善推广。三是完善服务制度。继续实施办税服务厅值班长制度,进一步落实窗口首办责任制、月末双休日值班服务制度,更好落实停业、注销免填单服务和税款退库提醒等个性化服务措施。四是提升服务质效。通过提供导税服务、全程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通过涉税业务重组和积极推广涉税事项网上预审批系统,不断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程序,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确保纳税人涉税事项准期办结率达到100%。继续推行满意度评价系统,确保全年纳税人满意度保持在98%以上,实现纳税人零投诉。五是开展绩效考核评比。继续开展“星级服务窗口”评选和办税服务厅绩效考核评比工作,巩固市级“文明示范窗口”、市级首批“效能建设示范岗”、省级“青年文明号”、省级“巾帼文明岗”等文明创建成果,争创办税服务厅省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税窗口)”和市级“三星”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税窗口)”荣誉称号。 4、深化四项服务举措。一是深化延伸服务举措。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部门开展预约服务;开设“税收社会化服务联合会”网站,就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难点税收问题予以及时解答。二是深化提醒服务举措。运用短信平台、税企邮箱、12366咨询电话及时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宣传,纳税事项提醒通知;在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及时就发票领购、一般纳税人认定、纳税申报等事项进行提醒。三是深化困难帮扶服务举措。围绕三项重点开展县局领导、中层干部和税收管理员三个层面的联系调研解难,即围绕经济,了解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生产、销售、市场前景等经营情况;围绕政策,对增值税转型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带来的变化进行调查、预测和分析;围绕服务,继续落实镇(区)和重点企业联系制度,了解镇(区)和企业的服务需求,为镇(区)和企业发展献计献策,有针对性地为纳税人排忧解难。四是深化预警服务举措。正确把握“能宽不严”的执法尺度,积极组织企业自查和辅导式检查,进一步拓展预警范围,开展出口退税评估预警服务,定期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进一步帮助企业降低出口退税风险。 5、完善五项服务责任制。一是完善初创型企业专人服务责任制。实施初创型企业定期培训制度,帮助初创型企业及时了解办税流程、税收政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二是完善招商引资提前介入服务责任制。在招商引资提前介入、分级负责的基础上,对镇(区)划分责任片区,由县局领导分别负责,并在季末局长办公会议上交流责任片区招商引资情况及进程,商议需由国税部门解决的相关事项,促成企业尽快落户、投产。三是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服务责任制。在继续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培训辅导、简化审批程序、加快落实进度、实施跟踪问效、促进部门协作、监督政策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税收社会化服务联合会的作用,做好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筹划这篇文章。四是完善转型升级服务责任制。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实际,深入调研、宣传和落实有助于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税收优惠政策,特别要用足用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就业再就业、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优化出口产品结构、鼓励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在促进企业主辅分离上下功夫、做文章,在全面排摸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辅导企业实施主辅分离。五是完善服务镇(区)经济发展责任制。继续实行县局领导、相关中层干部联系镇(区)办法。加强与各镇区沟通联系,有针对性地帮助镇(区)在项目推进、招商引资等方面出谋划策、建言献计,在“细”上做文章,在“实”上下功夫。积极开展税收调研,结合国税部门职能,重点调研我县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可操作的调研报告,为县委县政府和镇(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四、工作要求 1、落实组织领导 开展“优化服务年”活动,是国税部门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帮助企业应对今年复杂经济形势,服务企业共渡时艰的实际行动,也是国税部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为了把“优化服务年”活动真正落到实处,确保服务工作取得实效,县局成立“优化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吴智文 副组长:高海军、朱雪祥、冯建章、姜剑敏 成 员:沈李明、许文龙、徐玉金、李冰、陈东、钱慧英、周勤良、周旭波、邱鹤峰、谢海林、朱国良、莫建林、王鸿燕、潘惠根、王蔚涛 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继续开展“优化服务年”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用心服务,用情服务。中层以上干部要带头实践,各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确保“优化服务年”活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争取再获“优化服务年”活动优胜单位荣誉称号。 2、加强舆论宣传 要紧扣“优化服务年”各项活动的重点,积极主动通过省市县国税信息、简报、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介就服务内容和做法进行宣传。同时,结合第十九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镇(区)、商会以及税收社会化服务联合会、海盐门户网站等平台分层次、按步骤、有重点地搞好宣传活动。 3、加强教育培训 要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高素质国税干部队伍。一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镇(区)和纳税人服务的思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努力成为纳税人的优秀服务员。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开展以新增值税条例、新消费税条例、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管流程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做到学以致用、用有所成,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4、创新工作方法 “优化服务年”活动在县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部门要根据县局的总体部署,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认真制订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全面落实“优化服务年”活动的各项措施。同时,充分挖掘自身优势和资源,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服务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5、完善服务考核 一是建立服务考核评价机制,以镇(区)满意不满意和纳税人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税收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探索建立以第三方评价为主要方法,以镇(区)和纳税人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纳税服务考核评价体系。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走访纳税人、走访特邀监察员、走访服务监督员等形式接受评议,征求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国税部门纳税服务的意见与建议,对国税部门纳税服务质量进行评判。二是开展考核评比,县局将各部门“优化服务年”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对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年终评选服务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二O一O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2 海盐县国家税务局2010年“优化服务年”活动安排 项目 活动内容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时间 1 制订“优化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 征管科 纳税服务科 3月 2 召开“优化服务年”活动宣传发动会 办公室 各部门 3月 3 制定联系镇(区)和重点企业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办公室 相关部门 1-12月 4 对招商引资提前介入划分责任片区并组织实施 征管科 相关部门 1-12月 5 每月向各镇(区)反馈国税收入和规模以上企业纳税情况 收入核算科 郊区分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分局 1-12月 6 每季向各镇(区)反馈年纳税额10万元-30万元企业纳税情况并提供镇(区)税收简析 收入核算科 郊区分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分局 1、2、3、4季末 7 实施省局《2010—2012年纳税服务规划》 征管科 纳税服务科 1--12月 8 宣传、落实《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公告 征管科 相关部门 1--12月 9 设立税务争议协调窗口 征管科 纳税服务科、郊区分局、开发区分局 3月 10 开展第十九个税收宣传月活动 办公室 各部门 4月 11 走出去举办税收政策辅导培训 举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培训 政策法规科 相关部门 3-4月 举办纳税筹划、税收风险讲座 税收社会化服务联合会 郊区分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分局 4月 开展规范存货核算辅导培训 政策法规科 郊区分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分局 4-6月 举办初创型企业税收政策培训班 政策法规科 业务部门 6月、11月 举办税收优惠政策业务培训班 政策法规科 业务部门 7月 12 召开镇(区)书记、镇长(主任)座谈会 办公室 郊区分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分局 4月 13 各分局召开纳税人座谈会 郊区分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分局 征管科、办公室、监察室 4月 14 开通税收社会化服务联合会纳税服务热线 税收社会化服务联合会 业务部门 4月 15 开设税收社会化服务联合会网站 税收社会化服务联合会 征管科 5月 16 建立“出口退税”网上辅导平台 税源管理三科 郊区分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分局 5月 17 会同特邀监察员走访纳税人 监察室 税源管理部门 8-9月 18 税收管理员接受社会各界评议 监察室 税源管理部门 6月 19 纳税人满意度调查 监察室 郊区分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分局 8月 20 举办税收政策落实问题门诊 税收社会化服务联合会 业务部门 10月 21 开通全国统一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 纳税服务科 政策法规科 10月 22 一般纳税人网上抄报税运行 政策法规科 郊区分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分局 3-10月 23 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 纳税服务科 郊区分局、开发区分局 1-11月(达标考核12月) 24 万元版普通发票网上开票系统运行 政策法规科 郊区分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分局 3-11月 25 运用短信平台、税企邮箱开展提醒服务 征管科 相关部门 1-12月 26 走访百名服务监督员 监察室 税源管理部门 1-12月 27 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 监察室 办公室 3月、12月 28 开展服务先进个人评比 人教科 相关部门 12月 29 县级“星级服务窗口”评选 人教科 纳税服务科 12月 30 县级“星级税收管理员”评选 征管科 郊区分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分局 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