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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推动我县篮球运动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定于2010年7月22日至8月5日(每晚18:30—21:30)举办海盐县第十届三人制篮球比赛;现将竞赛规程下发给你们,请及时做好选拔、组队及参赛工作。
附:海盐县第十届三人制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海盐县第十届三人制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与地点:
2010年7月22日至8月5日每晚18:30至21:30在体育中心灯光球场举行。
二、项目设置
设小学男子组、初中组、高中组、青年组、成年组(1975年1月1日前出生)、行业系统、镇(区)六个组别。
三、参赛办法:
1、各单位可组一队或一队以上参赛(注:行业、系统、乡镇组必须由本单位人员组成,可报5人参赛,如有外援则视作自由组队)。
2、个人可自由组队参赛,每队可报5人。其中1名兼任球队教练。
4、各代表必须服装统一,必须备有两套服装(一深一浅),服装上必须印有明显的号码(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5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参赛必须要凭参赛证参赛。报名时每人交一寸照片一张,以便大会统一制作参赛证。比赛前赛场工作人员验证后方可参加比赛,未带参赛证的,不得参加比赛。
6参赛队报名须凭有效证件,一旦报名,赛事途中不得更换队员名单。各参赛队报名时须自备本队名称一个。
四、竞赛方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三人制篮球竞赛规则和本次比赛的特定规则(附件二)。
2、赛制视各组报名多少而定。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组均录取前三名,不足三名减一录取,并予以奖励。
2、所有参赛运动员均发给纪念品。
六、报名与报到
1、各代表队于2010年7月19日前到“三对三”体育用品商店报名(海盐电影院对面),逾期作弃权论。
联系电话:86022453 86027283
2、学生组报名应携带学生证。
3、各代表队报名时缴报名费20元/人。
4、7月21日下午2:30在县体育中心体育馆召开各代表领队会议,并抽签分组,请各队准时出席(缺席视为放弃)。
七、举办单位
主办:海盐县体育总会
承办:海盐县体育总会篮球协会。
协办:海盐县三对三体育用品商店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海盐县三人制篮球赛比赛规则
一、球场
比赛场地为标准篮球场的半场,过中线为出界。
二、裁判员
设临场裁判两名,记录员、计时员各1名。
三、比赛规则
1、每场比赛上场队员3名,其余1名为替补队员。
2、全场比赛分上、下两个半时,每场比赛开始由裁判员召集比方队员抛硬币选择攻守方,攻方即获发球权,下半时开始交换发球(包括附加赛)。
3、比赛中,防守方抢得篮板或抢断球后,不得立即投篮,必须传球或运球出3分区后,才能继续进攻,如违例,则投中无效,判给对方发界外球。
4、攻方队员可继续投篮,在防守方抢得球后向3分区传球或运球过程中,攻方队员可抢断球,并继续投篮。
5、投篮得分后,由对方在中圈发界外球。所有犯规、违例及界外球均在发球区(中圈)发球。
四、时间
1、全场比赛24分钟,上下半时各12分钟(非净时间),中场休息1分钟。
2、每半时双方可请求暂停,换人各1次。
3、比赛开始,迟到5分钟的队为弃权。
4、全场比赛结束,如比分相同,则进行3分钟附加赛。先得分一方为胜队,如再相等,则进行一对一罚球,领先一方为胜队。
五、犯规
1、球队在每个半时中,以5次犯为限,第6次及以后每次犯规,判给对方罚球2次。前5次犯规中,凡对正在投篮的队员犯规,如投中,记录得分,并记录该次犯规,不追加发球,由守方发球。如投篮不中,则判给对方1次罚球,不管罚中与否,仍由攻方发球。
2、每名队员允许3次犯、第4次犯判罚出场。
六、除特定规则外,其他按照中国篮协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1998-2002)执行。
七、本规则解释权属海盐县体育总会。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推动我县篮球运动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定于2010年7月22日至8月5日(每晚18:30—21:30)举办海盐县第十届三人制篮球比赛;现将竞赛规程下发给你们,请及时做好选拔、组队及参赛工作。
附:海盐县第十届三人制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海盐县第十届三人制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与地点:
2010年7月22日至8月5日每晚18:30至21:30在体育中心灯光球场举行。
二、项目设置
设小学男子组、初中组、高中组、青年组、成年组(1975年1月1日前出生)、行业系统、镇(区)六个组别。
三、参赛办法:
1、各单位可组一队或一队以上参赛(注:行业、系统、乡镇组必须由本单位人员组成,可报5人参赛,如有外援则视作自由组队)。
2、个人可自由组队参赛,每队可报5人。其中1名兼任球队教练。
4、各代表必须服装统一,必须备有两套服装(一深一浅),服装上必须印有明显的号码(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5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参赛必须要凭参赛证参赛。报名时每人交一寸照片一张,以便大会统一制作参赛证。比赛前赛场工作人员验证后方可参加比赛,未带参赛证的,不得参加比赛。
6参赛队报名须凭有效证件,一旦报名,赛事途中不得更换队员名单。各参赛队报名时须自备本队名称一个。
四、竞赛方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三人制篮球竞赛规则和本次比赛的特定规则(附件二)。
2、赛制视各组报名多少而定。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组均录取前三名,不足三名减一录取,并予以奖励。
2、所有参赛运动员均发给纪念品。
六、报名与报到
1、各代表队于2010年7月19日前到“三对三”体育用品商店报名(海盐电影院对面),逾期作弃权论。
联系电话:86022453 86027283
2、学生组报名应携带学生证。
3、各代表队报名时缴报名费20元/人。
4、7月21日下午2:30在县体育中心体育馆召开各代表领队会议,并抽签分组,请各队准时出席(缺席视为放弃)。
七、举办单位
主办:海盐县体育总会
承办:海盐县体育总会篮球协会。
协办:海盐县三对三体育用品商店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海盐县三人制篮球赛比赛规则
一、球场
比赛场地为标准篮球场的半场,过中线为出界。
二、裁判员
设临场裁判两名,记录员、计时员各1名。
三、比赛规则
1、每场比赛上场队员3名,其余1名为替补队员。
2、全场比赛分上、下两个半时,每场比赛开始由裁判员召集比方队员抛硬币选择攻守方,攻方即获发球权,下半时开始交换发球(包括附加赛)。
3、比赛中,防守方抢得篮板或抢断球后,不得立即投篮,必须传球或运球出3分区后,才能继续进攻,如违例,则投中无效,判给对方发界外球。
4、攻方队员可继续投篮,在防守方抢得球后向3分区传球或运球过程中,攻方队员可抢断球,并继续投篮。
5、投篮得分后,由对方在中圈发界外球。所有犯规、违例及界外球均在发球区(中圈)发球。
四、时间
1、全场比赛24分钟,上下半时各12分钟(非净时间),中场休息1分钟。
2、每半时双方可请求暂停,换人各1次。
3、比赛开始,迟到5分钟的队为弃权。
4、全场比赛结束,如比分相同,则进行3分钟附加赛。先得分一方为胜队,如再相等,则进行一对一罚球,领先一方为胜队。
五、犯规
1、球队在每个半时中,以5次犯为限,第6次及以后每次犯规,判给对方罚球2次。前5次犯规中,凡对正在投篮的队员犯规,如投中,记录得分,并记录该次犯规,不追加发球,由守方发球。如投篮不中,则判给对方1次罚球,不管罚中与否,仍由攻方发球。
2、每名队员允许3次犯、第4次犯判罚出场。
六、除特定规则外,其他按照中国篮协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1998-2002)执行。
七、本规则解释权属海盐县体育总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