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2009〕81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步伐,进一步推进全县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政府《浙江省卫生强市、卫生强县考核办法(试行)》(浙政发〔2007〕69号)、省卫生厅《浙江省卫生强市卫生强县卫生强区考核细则(2010版)》(浙卫发〔2010〕117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省级“卫生强县”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总体战略目标,以创建“卫生强县”为载体,切实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公共卫生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推动我县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重点解决我县卫生事业发展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促进卫生事业均衡协调发展,形成与全县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相同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绩效水平明显提高,到2011年,各项指标达到浙江省卫生强县的要求。
三、考核内容及责任分解
根据浙江省卫生强县考核细则的考核内容和标准要求,浙江省卫生强县的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基本要求、卫生事业发展水平、卫生资源配置状况、综合保障水平、卫生管理水平等五大部分17个项目86个子项目。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责任分解,协作配合。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6月—12月)
制定海盐县创建浙江省卫生强县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指标,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创建责任,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一),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和全县创建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层层宣传发动,提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对创建卫生强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创建卫生强县工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创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月-2011年6月)
一是按照《浙江省卫生强市卫生强县卫生强区考核细则(2010版)》考核标准,细化实施方案,完善相关政策,狠抓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二是各镇、各部门要建立领导机构,制订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进度,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落实工作措施,积极做好各项工作;三是各镇、各部门要根据考核内容及责任分解要求(见附件二),各司其职,协同配合,落实专人收集、整理材料,建立基础档案;四是组织开展卫生创强工作指导、督查。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1年7月-9月)
根据实施阶段工作进程,进一步查漏补缺,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提高卫生工作水平。完成卫生强县考核指标的基础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撰写《自查自评报告》,并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对自查自评报告进行审议;接受市检查组的初评,并针对市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进一步落实整改。
(四)申报评估阶段(2011年10月—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