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质监站:
2011年春节临近,烟花爆竹销售经营即将进入旺季,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6号)精神,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安全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专项联合执法检查时间
2011年1月8日起到2011年2月18日。
二、检查形式和重点
安全专项联合执法检查以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为重点,各镇(街道)安监站牵头会同派出所、工商所、质监站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进行安全专项联合执法检查,检查率要达到100%。适时县安监局牵头会同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地毯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同时督促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对本单位经营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及时查找存在的隐患并予以消除,确保安全。
三、安全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的内容和职责分工
安全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的内容:对全县范围内的烟花爆竹批发公司、零售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的检查整改。一是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主要检查企业仓库安全条件,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储存产品是否与合同备案情况相符,烟花爆竹包装箱和产品是否分别粘贴专用封签和防伪码产品标签等内容。二是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主要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条件,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是否认真执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经营产品是否按照正规渠道进货,有无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包装箱和产品是否分别粘贴专用封签、防伪码产品标签;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有否存在非法经营和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的行为等内容。三是要把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作为此次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重视群众举报的办理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