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等若干文件的通知》(浙地税发〔2010〕52号)要求,海盐县地方税务局从
一、发票换版时间
从
二、新版发票种类
新版发票为通用机打、通用手工和通用定额三大类。以机打发票为主,通用手工为十元版,通用定额最大面额为100元,
三、发票换版要求
(一)这次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是建国以来范围最大、影响最深的一次普通发票改革措施,希望纳税人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做好这次发票换版工作。
(二)纳税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旧版发票的缴销和新版发票的领用。
(三)具名发票不再印制手工发票和定额发票,需要办理具名机打发票的纳税人,应提前一个月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四)开票软件的升级,请与主管税务分局联系;开票软件的安装,请与机打发票维护商联系。
四、联系电话
直属分局:86035938;沈荡税务分局:86722360;澉通分局:86616812
机打发票维护商:86029955、13906837015
换版的具体事项和要求可以与主管税务分局联系,也可登录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因特网www.zjds.gov.cn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特此公告。
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