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构建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讨论通过,向各单位征求意见后,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海盐县民政局党组
2011年3月28日
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构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构建工作,不断强化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和党风党纪教育,夯实工作责任,抓好案件查处和纠风工作,进一步加大源头整治力度,根据《2011年县级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构建工作责任分工》(盐责任领〔2011〕2号)文件精神,结合民政实际,特制定2011年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构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科学发展主题,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构建融入民政工作中心,注重发挥促进和保障作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廉政责任机制,完善廉政制度建设,加强廉政教育,促进行风建设,为民政事业继续走在全社会前列提供政治保证。
二、组织建设和保障
县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构建工作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万剑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和下属单位严格落实。同时,建立健全相关部门联系制度,按责任分工及时组建各成员单位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构建工作的督查组。
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廉政规定,突出抓好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完善惩防体系构建,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按时开好领导班子和支部民主生活会,保证自查自纠及相关材料上报率达100%。
三、工作重点
(一)协助和督促各镇(街道)民政办落实好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五保供养、双拥优抚、村务公开等各项民政工作政策法规,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行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二)进一步加强对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认真落实城乡低保、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制度,规范发放程序,做到救济(保障)对象、发放过程、发放结果三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通过跟踪检查、民政事业费内部审计,加强对民政款物使用的管理,确保各项民政款物安全运行,合理使用。按季度由民政局牵头,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人行海盐支行等单位共同参与,以听取汇报、查验凭证、随机抽查等方式,切实加强对救助资金的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