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扎实做好优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市民政局有关通知精神和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3月中旬~4月底,组织对各镇(街道)、各村(居)的优抚对象的基本信息和优抚台账进行全面核对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分两个阶段)
1.自查准备:3月25日前;
2.现场检查:3月下旬~4月底。
二、有关内容
1.核对各类优抚对象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入伍和退役时间、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联系电话、抚恤补助标准、医保卡号等内容。
2.检查核对优抚工作台帐资料。主要核对各镇(街道)、各村(居)各类优抚对象名册。包括退伍军人、现役军人、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定补人员)、农村无工作60岁(含)以上老退伍军人等人员的数量和变动情况。已病故的注明时间,满60周岁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在备注栏注明。
3.检查了解优抚政策落实情况。包括各种经费的发放、抚恤补助标准的调整等。
4.调查了解在乡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遗孀、烈士子女和老退伍军人(60岁以上)的数量、基本生活情况和社会保障状况。包括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原享受定补人员)的姓名、入伍和退役时间、类别(指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遗孀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户籍、生活情况和社会保障状况等。
5.其它有关事项。
三、检查组人员
由局领导带班,相关科室人员参加。
四、有关要求
